2月20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试行实施首日,在广州南沙,6名科研类人才获发广州市首批往来港澳人才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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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等交流活动,促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自2023年2月20日起,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
根据该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内地6类人才可以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包括:
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
科研人才,即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文教人才,即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卫健人才,即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
法律人才,即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
其他人才,即人才、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式样图
根据政策要求,上述6类人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赴香港人才签注和赴澳门人才签注。其中杰出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5年的人才签注,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3年的人才签注,法律、其他类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1年的人才签注。持证人在签注有效期内可多次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地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张琦琪
审核:岳靓
终审: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