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 第204期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县级社工站建设,贵州省民政厅近日印发《贵州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操作指南(第一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操作指南》明确,贵州县级社工站建设要遵循“三基一标”整体思路:基本方向为解决基层民政服务力量薄弱的问题;基本原则为“谁购买,服务谁”;基本路径为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检验标准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
【资料图】
县级社工站“怎么建”?
县级社工站建设应成立县级民政部门、县级社工总站、乡镇(街道)社工站三级体系,重点建强县级总站。按照“民政出清单、总站制方案、站点抓落实”的工作方式,由县级民政部门参照内设科室管理县级社工总站,结合当地民政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通过总站列席党组会、专题会等方式,明确社工站总体工作清单,确保正确建设方向;县级社工总站按照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工作清单,结合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制定社工站详细服务方案,下发乡镇(街道)社工站实施并定期跟踪调度;乡镇(街道)社工站按照总站下发的服务方案,结合乡镇(街道)实际,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并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推动“民政业务+社工专业”有机融合。
县级社工站“干什么”?
县级社工总站统筹推进辖区乡镇(街道)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开展乡镇(街道)建站调研、人员管理培训、项目督导评估、整合链接资源、总结宣传展示等工作,帮助解决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中相关问题和困难;乡镇(街道)社工站扎根乡镇(街道)、驻点村(社区),聚焦民政主责主业,重点关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基层社会治理4个领域及相应服务对象,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心理支持、纾难解困、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力量、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等。
驻站社工“怎么干”?
参加岗前培训——派驻站点——开展辖区需求调研——按照县级总站服务方案开展服务——接受县级民政部门和总站督导——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规范化、专业化运行。
资金从哪儿来?
县级社工总站年度项目运行资金建议标准为28万元/站;乡镇(街道)社工站年度项目运行资金建议标准为15万元/站,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调标。
可参照省内毕节市和省外福建、河南、云南、湖北等地,按2%到5%不等的比例在当年上级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
可争取慈善基金、公益团体、爱心人士、东西部协作、社区公益创投资金等公益、社会力量支持。
可争取财政部门专项资金、彩票公益金,各部门(单位)购买服务(残联、工会、司法部门、妇联、卫健等)资金支持。如向内整合“儿童之家”“益童乐园”“老吾老驿站”等项目资金,向外链接中国乡村振兴基金会“活水计划”、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爱豆银龄”项目等社会资源。
薪酬标准方面怎样规定?
各地县级民政部门可参照《贵州省社会工作者职级薪酬指导价位表》制定辖区薪酬指导体系,并不得低于指导价位的最低薪酬基数及浮动系数。
据了解,目前,贵州全省已建成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1060个,本次《操作指南》的出台是在实践中探索形成并适合贵州省县级民政部门推动社工站建设发展工作路径,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附1:《操作指南》目录
附2:驻地社区服务对象分级管理流程图
来源 | 中国社会工作
校对 | 刘牛
排版 | 罗娇
责编 | 施绍根
审发 |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