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现将海口市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一、海口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原副大队长文万轩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相关资料图)
2020年3月,文万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6瓶茅台酒。文万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文万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海口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兼经理王颖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问题
2016年至2018年,王颖以收受现金、微信收款等方式,先后违规收受礼金合计2.1万元,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王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且在受到党纪处分后,又故意违纪,应予从重处理。2022年12月,王颖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三、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机动巡查执法大队队员何昌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8年、2019年春节、中秋节前,何昌林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人民币1万元,洋酒、香烟、水果等礼品折合共计0.44万元。何昌林在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行为,应予以从重处分。2022年12月,何昌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三亚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为做好正风肃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一、三亚市工商业联合会原党组书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原副部长张华文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问题
2018年中秋节前,张华文违规收受礼品,折价共计2万元;2017年至2020年,张华文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住房,在使用期间未支付过相关费用。此外,张华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张华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二、三亚市天涯区委二级主任科员陈广文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7年至2019年,时任三亚市天涯区委四级调研员陈广文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其支付餐费,费用共计5万元。2023年3月,陈广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降为二级主任科员)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三亚市月川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颜振蓉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和旅游问题
2016年至2018年,颜振蓉多次组织学校教师、中层干部外出游玩、聚餐活动,并授意财务人员使用公款支付游玩和聚餐费用共计2.49万元。2021年10月,颜振蓉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儋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儋州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儋州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原主任吴曼峰违规长期占用下属合作公司车辆问题
2010年11月至2018年初,时任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吴曼峰违规长期占用下属合作公司车辆使用,时间长达7年之久。吴曼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吴曼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政委、四级高级警长许真学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许真学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海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解除被查扣的车辆,在2021年3月至2022年5月期间多次接受陈某某送的香烟、茶叶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3800元。许真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许真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儋州市和庆镇美灵村委会武教村民小组原组长符夏祯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3年2月至2021年2月,符夏祯在担任和庆镇美灵村委会武教村民小组组长期间,未经村民会议讨论,擅自决定以春节补助为名,用村民小组集体资金给小组干部发放补助共8次合计9900元,其中符夏祯本人领取4800元。2023年3月,符夏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全部退回武教村民小组。
四、儋州市木棠镇薛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薛凤驹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薛凤驹在2022年7月已签订《儋州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操办、不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的情况下,故意规避党员干部禁止操办升学宴的有关规定,借胞弟为儿子办升学宴之机同时为其女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共1.3万元。2023年3月,薛凤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礼金全部退还宴请对象。
五指山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五指山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五指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杨信标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住宿安排等问题
2018年8月至2021年12月,杨信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住宿安排。2022年12月,杨信标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违法款项已追缴。
二、五指山市畅好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翁子珍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9年5月至2020年2月,翁子珍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白酒、茶叶、月饼等礼品。2022年12月,翁子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追缴。
定安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定安县药材贸易公司经理王开月违规领取补贴问题
2019年2月至2023年1月,王开月在担任定安药材贸易公司经理期间,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违规为在岗职工发放节假日补贴共计2.73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其中王开月本人违规领取补贴1.09万元,王开月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此外,王开月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3月29日,王开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继续追缴其违纪所得。
二、定安县公安局新竹派出所所长肖登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9年至2020年,肖登华在担任新竹派出所所长期间,违规安排报账员通过虚增工作人员每月加班天数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给13名在职民警和辅助人员发放补贴共计5.99万元,其中,肖登华违规领取0.29万元。2023年4月17日,肖登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退赔至定安县公安局公户。
屯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屯昌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屯昌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二级警长吴萍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20年春节前和2021年春节前,吴萍收受服务管理对象陈某某和个体商人谢某某4箱马鲛鱼、2箱红酒。吴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吴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二、屯昌县副食品公司原经理韩朝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韩朝光违规公款吃喝共计7.19万元。韩朝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韩朝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年12月,被免去职务。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三、屯昌县枫木镇枫木社区居委会计生员唐文雄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4年至2015年,唐文雄在担任屯昌县枫木镇枫木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0.5万元。唐文雄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9月,唐文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临高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前,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清爽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现将近期查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原中国海监临高县大队大队长、临高渔港监督监督长颜小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8年至2021年期间,颜小平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烟酒。此外,颜小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颜小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临高县热作水果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李祥晶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9年,李祥晶在担任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烟酒,折合共计0.32万元人民币。此外,李祥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李祥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临高县多文镇红旗居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吴年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至2019年期间,吴年智在临高县多文镇红旗居的建设项目验收中收受他人红包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竣工结算时多支付工程款7.2万元。2023年3月,吴年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昌江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昌江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原昌江县石碌水库工程管理局水政股股长尹江诗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4年至2015年,时任原昌江县石碌水库工程管理局水政股股长尹江诗以工作聚餐和工作接待等事由违规公款报销餐费54笔,共计23964元;2016年1月,时任原县石碌水库工程管理局办公室职工尹江诗虚报并领取在2015年9月至12月期间的4次下乡误餐补贴,共计12320元。2023年2月,尹江诗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法款已没收。
二、昌江县交警大队原副大队长王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5年至2018年春节等节日期间,时任昌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立先后8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折价共计8600元。此外,王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王立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三、昌江县疾控中心主任王正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2020年至2021年,王正成担任昌江县疾控中心副主任、主任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5000元,礼品折价共计4800元;先后5次违规接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费用共计3300元。鉴于其主动交代问题,2023年2月,王正成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违法款已收缴。
乐东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乐东黎族自治县百货公司负责人周祖富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至2021年,周祖富安排百货公司出纳员用公款缴纳其个人通信费,违规报销私人油料费、住宿费共计22952元,多次组织职工公款吃喝,共计3093元。2022年11月,周祖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乐东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与生态环境审批室负责人纪明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7年至2018年,纪明旷利用担任县水务局水资源岗主办科员、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于中秋、春节期间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7000元,月饼1盒、高档香烟4条,折合2000元。2022年12月,纪明旷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法款项已收缴。
三、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国库支付局行政政法二站站长李向东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21年春节期间,李向东在担任县财政国库支付局行政政法三站站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香烟2条、白酒2瓶,折合共计3000元。2023年2月,李向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四、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四级主任科员邢书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21年中秋至2022年春节期间,邢书华先后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月饼2盒、高档香烟2条和洋酒2瓶,折合共计2600元。此外,邢书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邢书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