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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安宁市于近日正式颁发了首本“带押过户”不动产权证及不动产登记证明。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不动产“带押过户”后,卖方无须筹集资金归还旧贷款,买卖双方便可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不动产登记机构将转移登记、新设抵押登记、解除原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加速完成房产过户、解抵、再次抵押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发放有效衔接,大大节约买卖双方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难度和成本。
今年,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明确,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带押过户”,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最终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带押过户”全覆盖。(赵书勇)